男人酒后驾车回小区5天后被发现江中溺亡,家族申述事前宴会同饮者被驳回

liukang20242天前热心吃瓜599
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
29岁小伙受邀参与朋友生日宴后没有回家,却在几天后被发现溺亡江中。
工作发生在四川南充市仪陇县。2023年4月30日晚,男人罗某受邀参与朋友生日宴。在吃饭、歌唱等集会后,罗某驾车脱离,将车停在寓居小区外并未回家,直到5月5日被发现在江中溺亡。
过后,家人将当晚一同集会喝酒的10余人申述至法院,索赔67万余元。9月3日,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当地得悉,经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审理,驳回罗某家人的相关诉讼请求。
01
29岁小伙被发现溺亡嘉陵江
家人申述集会同饮者10余人
2023年5月5日8时许,四川南充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接警,市民在辖区嘉陵江中发现有人。民警出警后联络殡仪馆工作人员将江中遗体打捞起来,依据随身物品中的身份证核实其为29岁男人罗某。
法医鉴定其体表没有伤痕,现场勘查后,开始确认罗某系溺水身亡。
监控体系显现,罗某终究一次出现是在5月1日清晨1时许。前一晚(4月30日),罗某曾参与朋友生日集会。
过后,罗某家人向仪陇县人民法院申述,向当晚一起赴宴喝酒者10余人索赔逝世补偿金、精力抚慰金等合计67万余元。
司法文书中显现,罗某家人以为:罗某受邀参与生日宴会,聚餐期间与其他参与人一起喝酒。宴会完毕后,再次被邀约歌城歌唱,再次喝酒。 罗某在集会中醉酒,作为组织者的被告王某及其他共饮者没有阻挠其驾车回家,也未给其找代驾,亦未找人将其安全护卫回家,至罗某落水身亡,因而被告均有差错,应该承当补偿职责。
02
监控显现其将车停小区外后没回家
给朋友发微信说“到了”
当晚终究发生了什么?
判决书标明,法院审理确认,2023年4月30日晚,罗某与王某、祝某等人,在仪陇县某酒楼为王某庆祝生日而聚餐。聚餐进程中,部分参与人员不同程度喝酒。聚餐完毕后,被告董某脱离,其余人又前往某KTV歌唱,歌唱进程中有部分人员喝酒。
歌唱完毕后,罗某驾车回家。监控记载显现,罗某将车辆停放在他寓居的小区外。5月1日1时36分05秒,他下车沿嘉陵江边朝寓居小区的反方向走去,于1时37分01秒遇到被告李某,两边沟通8秒左右后分隔,终究罗某于1时37分44秒消失在监控中。李某后来回想,他并不知道罗某,仅仅刚好遇上。
当晚过生日的王某以为,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照料职责,在请客进程中不存在强迫性劝酒和明知罗某不能喝酒依然劝其喝酒。一起,在集会完毕后,同行朋友还承认罗某现已安全回家。
同行喝酒之一的被告张某微信记载显现,5月1日1时56分,罗某向张某发送信息称其“到了”,张某回复:“嗯,到了就规则。我吃碗面”。罗某回复:“好”。
03
现有依据难确认被告存在差错
家族诉求被驳回
庭审中,各被告对罗某的逝世是否存在差错,是否应该承当补偿职责,成为案子争议的一个焦点。
法院审理以为,罗某作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,应当清楚喝酒驾车的危险性,但其明知集会完毕后要驾车脱离却仍在聚餐和歌唱时喝酒,并在完毕后自行驾车回家,证明其对本身酒量有所判别且对本身行为可以操控。罗某家人提出,相关被告方知悉罗某系驾车参与集会、集会中喝酒后又驾车脱离,对其喝酒驾车并未劝止,但未供给依据证明。
本案中,法院无法查实罗某喝酒后状况,家族也没有依据证明罗某酒后无法自行安全回家,故法院以为聚餐的组织者、同饮者无护卫其安全返家的职责。
其次,依据监控记载,罗某现已安全驾车回到所寓居小区楼下,并将车辆安全停放,证明其其时具有自控才能。而且依据罗某跟朋友的微信聊天记载,足以证明罗某可以知晓其已到自己寓居小区,其并未损失认知才能,罗某具有行为才能。
此外,公安的定论为罗某系溺亡,但是在什么时刻落水溺亡无法确认,家族亦未举出相关依据进行证明,法院无从查实罗某逝世的详细时刻及原因。
因而,从本案现有依据实难确认被告对罗某逝世存在差错,原告要求各被告承当补偿职责的建议因依据不足而难以得到支撑。
终究,法院驳回死者家族的相关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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